新聞資訊
2017年2月14日,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聯合發布《關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廣應用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的通知》(蘇建科【2017】43號),正式啟動新建建筑“三板”(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推廣應用工作。
具體實施范圍和時間如下:
“三板”應用項目實施范圍
1、單體建筑面積2 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醫院、賓館、辦公建筑,以及5000 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學校建筑;
2、新建商品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
3、單體建筑面積1 萬平方米以上的標準廠房。
“三板”應用項目實施時間
江蘇省級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城市(縣、區)自 2017 年12 月1日起,其它城市(縣城)自2018 年7 月1 日起,在新建項目中推廣應用“三板”。新建項目均以施工圖接審時間界定。
再次提醒:其它城市(縣城)自2018 年7月1日起,在新建項目中推廣應用“三板”。新建項目均以施工圖接審時間界定,未應用“三板”且無法出具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效批文的新建項目,施工圖審查將拒絕受理。
為確保各建設項目能夠順利報審施工圖審查,小編梳理了“三板”應用及施工圖報審的常見問題,請報審單位關注留意:
江蘇省“三板”推廣應用政策有哪些?
1、《關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廣應用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的通知》蘇建科【2017】43號
2、《關于進一步明確新建建筑應用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相關要求的通知》蘇建函科【2017】1198號
“三板”應用項目工程要求
1、對于混凝土結構建筑,應采用內隔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疊合樓板,鼓勵采用預制外墻板;
2、對于鋼結構建筑,應采用內隔墻板、預制外墻板;
3、外墻優先采用預制夾心保溫墻板等自保溫墻板;
4、單體建筑中強制應用的“三板”總比例不得低于60%。鼓勵住宅工程在滿足上述要求的基礎上,積極采用預制陽臺、預制遮陽板、預制空調板等預制部品(構件),提高單體建筑的預制裝配率。
“三板”推廣應用中關于施工圖審查報審要求
1、應用“三板”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編制裝配式建筑專項設計說明,并明確各單體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積、“三板”應用部位、“三板”應用總比例,提供相應的計算書。
2、建設單位在報送施工圖審查文件時,應在報審表中填寫“三板”應用情況的說明。
如果項目確實不適用“三板”,該怎么做?
1、根據蘇建函科【2017】1198號文,屬于蘇建科【2017】43號文規定的“三板”應用實施范圍內的建筑,確因特殊要求不適合全部或部分應用“三板”的,需經所在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確定。
2、對于南京地區的建設項目,按《南京市關于在新建建筑中應用“三板”有關要求的通知》(寧建筑產業辦【2018】18號)要求,以南京市產業辦出具的書面意見為施工圖審查依據。